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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防盗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6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对本实验室安全防盗全面负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到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一切电源、水源、锁好门窗。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巡查,检查各实验室是否锁好门窗。

(4)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实验室。未经有关人员许可,外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对进行设备维修的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第一次到实验室进行维护维修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并携带有效证件才能进去实验室。在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仪器设备配件或需要将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带离实验室检修,必须经学校设备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行,在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必须有我校人员在现场。

(5)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实验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电源开关、水阀等是否完好或已经关闭、锁好,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节假日前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6)发生盗窃等事故时,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精心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备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贵重材料必须放于保险柜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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