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精神,经学生向班级评审小组申请,按照学生手册评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查、班级公示、班级评议、学院评定、小组复审,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答辩审核后推荐刘燕、吴佩瑶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本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请于公示发布之日三日内向外国语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实名举报要求情况属实,内容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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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7日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信息员:孙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