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团章的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团员因升学或转入我校,须持团员证或持团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团员证栏目填写不清者,不予接受,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组织关系者,须按要求及时向接受单位申请补发团员证。
4、团员因毕业或转学,离开我校,须持团员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5、在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要查验团员证的使用情况,团费收缴情况。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者和上次注册到办转出手续时间超过十五个月者,不予办理。
6、没有团员证者,不予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7、在接转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按要求填写,(转入、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等),并加盖接受单位或转出单位公章。
8、我院团的组织关系转接权由院团委组织出据证明,统一由院团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