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发挥我省新型智库资政建言作用、助力龙江全面振兴,经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智库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和资助强度
按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委托选题,设置选题方向32个(附表)、立项32项左右。对于立项的智库项目,每个项目拟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由委托单位一次性拨付。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原则。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委托单位提供的选题方向设计研究方案,不得自选方向。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
2.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和组织协调能力即可申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
三、审核把关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违规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
四、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2日。智库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智库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需匿名)一式8份。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五、项目结题及成果运用
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需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经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工作办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鉴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结项;或满足《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可以免于鉴定结项。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科研处联系人:孟梁,联系电话:13204500271
工作办联系人:王悦,联系电话:0451-5363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