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拟设立一批省社科规划专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聚焦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学理支持。
二、选题方向
1.党的二十大的主题、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研究
2.“两个确立”与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4.“三个务必”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要求研究
5.关于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基本原则和路径方法研究
6.关于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研究
7.关于新时代新征程的战略环境研究
8.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研究
9.关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研究
11.关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研究
12.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研究
13.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对策研究
14.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本内涵和重点任务研究
15.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研究
16.关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研究
17.关于党的自我革命与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研究
18.关于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研究
19.关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
20.关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研究
21.关于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
22.关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研究
23.关于深化对“五个必由之路”规律性认识研究
24.关于黑龙江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25.黑龙江发展战略机遇的新特点新变化研究
26.关于黑龙江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的路径研究
27.关于黑龙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实现路径研究
28.关于黑龙江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评估指标与实现路径研究
29.关于黑龙江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的路径研究
30.关于黑龙江率先建设农业强省研究
31.关于黑龙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
32.关于黑龙江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33.关于黑龙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研究
34.关于黑龙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研究
35.关于黑龙江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目标路径
36.关于黑龙江加快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研究
37.关于黑龙江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研究
38.关于黑龙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39.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黑龙江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研究
40.关于黑龙江推进教育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更好结合研究
41.关于黑龙江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研究
42.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龙江实践研究
43.关于黑龙江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44.关于创意设计赋能黑龙江实体经济研究
45.关于黑龙江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46.关于推动共同富裕黑龙江取得新成效研究
47.关于黑龙江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48.关于黑龙江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的路径研究
49.关于黑龙江省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
50.关于黑龙江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路径研究
51.关于黑龙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研究
52.关于黑龙江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路径研究
53.关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龙江实践研究
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请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省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原则。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2.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科研条件。项目组要坚持正确研究导向,严格遵照党中央政策文件精神开展研究。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项目的专家学者均可参与申报;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的申请者可以申报本专题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申请书中涉及的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拟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资助方式
拟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一批专题项目,对于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五、项目结题
为促进研究成果落地应用转化,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项的,需提交不低于4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并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部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成果。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需在 2023年12月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六、审核把关
各项目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无账号的老师请注册后联系科研处孟梁开通),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七、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0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止到4月20日17时)。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人请于4月20日晚16:00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科研处孟梁,命名“xx学院+xxx(人名)+2023年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纸质版4月21日12点之前报送至新综合楼1405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