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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0     点击:

教育部最近已公布新的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要求各招生院校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同时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划分为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五大类。要求五大类艺术专业课必须进行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经请示教育部,2013年只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请报名考生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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