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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五一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4-23     点击:

各部门:

为确保“五一”假期安全,根据《在全校开展“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哈石油校发〔20193号)日程推进安排,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唐懋滨(副校长)

副组长:刁子文(保卫处处长) 庞道晶(校办副主任)

员:宁晶、宋旭、王永辉、李洪华、马宝贵、纪晓瑞、高琦(后勤集团电工2人)、保卫处全体、各二级学院书记。

党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大检查的影音拍摄及新闻报道工作。

二、检查时间:

1)学校检查时间:2019428日上午9:00

2)各部门在“安全月”日程安排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428日前对自检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建立清单并立即整改,同时记入隐患台账。

三、检查内容

1)各部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按要求制度上墙。

2)各部门“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各二级学院是否进行疏散逃生演练(现场查看佐证材料)。

3)各部门管辖内的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牢固,公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用电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线的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

5)贵重教学仪器的使用和保管是否符合安全防范要求,集中保管的,是否已经入库,门窗是否牢固。

6)危害人身安全的部位是否存在。

7)各办公室内电脑、饮水机无人时是否关闭。

8)对返乡、外出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检查要求

1、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2、检查后要将检查结果汇总,认真总结不足,制定下步工作办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就地整改,为学校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环境。

3、此次检查情况作为“安全工作责任状”考核内容列入年度总评。

 

                                                                                         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423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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