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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8-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疫情期间教学管理,及时了解线上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经研究决定,学校定于2021年8月21日-9月3日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开课前的教学准备情况

根据各部门职责范围,本学期重点检查线上教学的准备情况,教师线上课程教学方案完成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开课前,各学院(部)需进一步梳理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信息、采用的教学平台和教学形式。

2.各院(部)自查本学期线上课程教学方案制定、课表排定、分发及通知是否到位。

3.各院(部)自查线上教学平台的布置,课程建设及教学进度安排等工作。

4.各院(部)检查所有学生是否收到线上教学通知,是否能有效参与线上教学的学习。

(二)开课期间的教学情况

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教师线上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

2.线上课堂教学情况,特别是本学期新进教师和新增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运行及各院(部)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4.教师是否按教学方案开展教学工作。

5.教师教学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检查。

6.线上教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述检查主要以各院(部)自查为主,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教务处择机通过教学平台、校级督导和学生信息员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开课第一天,各单位领导和二级督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在线检查、听课以及与教师、学生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线上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二)各院(部)要具体负责并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方案,各单位需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三)各院(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教学安排因故调整或平台使用等相关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确保我校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院(部)要在教学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9月10日前连同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等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另各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检查项目表格,如实填报检查情况,相关检查材料作为院(部)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校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 邮政编码: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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