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一)目的
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 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四) 适用范围
校园区内教学楼、公寓楼、食堂等。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领导机构
总 指 挥:谢永利(校长) 焦光纯(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杨海清(副校长) 杨 宏(党委副书记)
徐克非(副校长) 栾 敏(副校长)
冯 研(副校长)
佟 宇(理事长助理)
现场总指挥:杨海清(副校长)
现场副指挥:李洪华(校办主任)刁子文(保卫处长)
庞道晶(校办副主任)
成 员: 张学斌、赵胜林、 李富刚、王 岗、韩冶、王炳旭
职 责:
1. 指挥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
2. 组织制定预案并督促落实;
3.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4.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和有关信息通报。
(一)通讯联络组
组 长:高 峰(网络中心主任)
副组长:庞道晶 (院办副主任)
成 员:吴东爽、孙彦雷、王智伟、杨雪
职 责:
1. 负责校内外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
2. 负责指挥中心和现场的联系。
(二)火灾扑救组:
具体布置及分工如下:
教学楼:
组 长:王永辉
副组长:韩大伟
成 员: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学生公寓:
组 长:金 梅
成 员:舍务科工作人员及各舍务管理员
学生食堂:
组 长:刘恩君
成 员:食堂管理科工作人员
职 责:
1.启动消防设施,调配扑救人员进行扑救。
2.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防止拥挤,踩踏伤人。
3.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和进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火灾现场勘察,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金晓瑞
副组长:高 琦
成 员:刘雁春、刘恩君、季文国、何秋艳、段井江、
张海舫、杨长军
职 责:
1.启动供水系统,保证消防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
2.切断电源,启动备用电源。
3.负责车辆调配。
4.调配医护人员和抢救用医疗设备、药品。
5.维持交通秩序,疏散人员和车辆。
6.协助事故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秩序。
三、 要 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学院提出的“六防止、三杜绝”的要求,层层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和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
(二)各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遗,按照分工和要求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组织好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参加事故抢救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四)安全保卫部门要保护现场,严防不法分子进行盗窃和破坏活动。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火场,维护秩序。
(五)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作好善后处理工作(财产索赔、人员安置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有关部门要作好宣传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稳定思想。
(七)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坚持“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上述事件由发现火情者报告到保卫处,保卫处请示主管领导并视情况报警。
应急电话:
0451-87174009(学校座机直拨4009)
0451-87174110(学校座机直拨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