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 严格执行出入检查制度,对持物品出入的人员要核实清楚。
三、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
四、 当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 着装整洁,文明执勤。
六、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对本班中尚未处理的事宜要详细记录,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七、 对辖区内门、窗、火源、电源、水源、天棚、通道、地沟、盖板等部位进行巡查,封门后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八、 按规定时间开、关责任区大门,要对楼内进行清查,确认安全无事后,方可关闭大门。大门一律用门锁或链锁锁门,严禁使用其它物品插门、顶门。
九、 辖区内发现火情要立即扑救,同时报保卫处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 119”。
保卫处电话:87174110 87174009
十、 保持室内卫生、办公用具应摆放整齐,不得存放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