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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装防盗门、加双锁,并安装报警装置。
二、不得在机房内从事与教学、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三、室内一切电源都要设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等与教学无关的电热器。
五、不准吸烟,不准存放个人物品。
六、爱护公共财产,不准在机房内堆放、乱丢垃圾和燃烧垃圾。
七、设备摆放要合理,不准堵塞防火通道。
八、工作人员离开时做到人走灯灭,关掉电源开关,关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月应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牢记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学院保卫处87174110、8717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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